上海宋先生2020年1月4日向记者反映,他2019年7月在上海弘仁锐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比亚迪混动版新能源汽车秦ProDM,购车时销售告知他九月上牌十月就可以提车,但随后提车日期一拖再拖,时隔半年他都未拿到车,要求退款被拒。
宋先生购车时签署的购车合同,并未规定提车时间(受访者供图)
上海弘仁锐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月6日就此事回应记者称,宋先生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为“国五标准”汽车,申请牌照进度较慢,“退款是无法实现的,我们可以给客户更换一台‘国六’车,但价格要另外谈。”
宋先生说,这台车购买于2019年7月21日,当时在上海弘仁锐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中这款车后,当场缴纳一万元定金。购车前,他还专门和销售人员核实了上牌及提车时间,被告知9月上牌10月初就可以提车使用。
8月,宋先生按照4S店的要求补齐购车全款151900元和6000元保险预交费。
“当时销售说交了全款后就可以安排上牌,10月下旬就能把车提走。”宋先生说,他平时上下班都需要用车,再加之父母年纪比较大,家中有车出行会方便些,还计划着10月底提车后带着家人到周边城市自驾游,但没想到提车日期被一拖再拖。
“到了该提车的时候我去问4S店,他们说牌照还没弄好,让我再等等,下个月就好了。”宋先生告诉记者,此后多次联系4S店,均被告知“再等等”。
2019年11月,4S店通知宋先生可以提车,但车牌仍然没有办好,让他先挂临牌使用,这被宋先生拒绝。“万一临牌用完后还不能上牌照,那我这个车就没办法用了。”在拒绝提车后,宋先生要求退还购车全款,但4S店并未同意,让宋先生“再等等”。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弘仁锐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20年1月6日告诉记者,因为宋先生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为“国五标准”(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牌照审核比较复杂,所以流程时间较长。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车须满足国6b要求。依据该政策,宋先生2019年7月21日购买的“国五标准”汽车并不满足上牌要求。
对此,宋先生说,在购买时销售告知他这个汽车已经在2019年6月时被4S店“购买”,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以正常办理过户上牌,并在价格上给予他一定的优惠。此后迟迟不能上牌,让他担心该车并不符合上牌标准,所以拒绝提车。
1月6日下午,上海弘仁锐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表示,不能同意宋先生的退款要求,“根据合同条款,退款是无法实现的,但我们可以协商换车。”
该销售经理称,1月15日后如果宋先生所购汽车还不能正常上牌,可以给宋先生更换“国6标准”的同型号新能源汽车,但市场价格需要另外谈,此前给予的价格优惠也将作废。对于这一方案宋先生表示需要等换车价格确定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