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消费者苑先生在8年前购买了一辆路虎汽车,驾驶期间曾发生两次发动机曲轴断裂影响正常行驶,花费近9万元自费维修。
今年4月,苑先生接到了车辆召回通知书,可没想到的是,4S店对该车进行召回前“健康体检”后,认为不符合召回条件不予召回。
近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已受理该起投诉。
曲轴两次断裂 花9万元维修
据苑先生介绍,2011年8月,他以近90万元的价格在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路虎品牌柴油汽车。
2016年11月,苑先生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在长春市亚泰大街快速路时,突然听到发动机舱内有较大的敲击声,机油报警并熄火,无法再次启动。苑先生联系救援后,到附近修理厂检查,发现原因为车辆发动机曲轴断裂。
苑先生联系路虎售后服务,对方答复称需要更换发动机。因为车辆已超过保修期,发动机价格又昂贵,售后人员建议消费者到其他修配厂购买二手发动机进行维修。苑先生采纳了售后人员的意见,在位于长春市卫星路的欧德名车店维修车辆更换了一个二手发动机,耗时近一个半月。2017年1月7日,车辆维修完毕。
8个月后,苑先生在吉林省敦化市正常驾驶车辆时出现上述同样故障。救援人员将车辆拖回长春。苑先生再次维修车辆,更换了曲轴和中缸。这两次维修,苑先生花费近9万元。
总公司召回 各方相互推诿
今年1月,苑先生收到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具体内容为:召回部分2010—2016年款搭载了6缸柴油发动机的进口路虎揽胜、路虎揽胜运动版和路虎发现系列车辆。召回原因系制造原因,发动机曲轴轴承因润滑不足会过早磨损。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发生曲轴断裂,造成发动机突然熄火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5日进行召回,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发动机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诊断结果为存在潜在风险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发动机。
4月5日,苑先生按召回通知书要求联系了吉林陆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即净月路虎4S店,被告知因制造商检测设备未到还需要等待。5月份,苑先生进店检测车辆。按制造商提供的检测设备检测,车辆的各项参数均正常。
苑先生向4S店索要检测报告未果。苑先生说,此后,他连续数月多次与厂家及4S店沟通,说明车辆已两次发生曲轴断裂,按召回通知应更换发动机,但厂家服务热线、投诉部门与4S店之间相互推诿。历经半年之久无任何结论,苑先生向长春市消协投诉。
4S店称检测指标正常 不予更换
受理投诉后,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及时联系净月路虎4S店,对消费者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同时通过捷豹路虎服务热线反映问题。
4S店对此解释称,“不是我们不想更换发动机,而是执行厂方召回规定”,召回通知书中已向消费者说明召回措施和具体内容,其中明确规定,对涉及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发动机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诊断结果为存在潜在风险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发动机。苑先生的车辆不能更换发动机,主要原因是检测指标正常。
消协认为 该车辆在召回范围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具有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汽车召回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所谓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生产者对其制造的汽车产品质量负责。
《汽车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完成召回计划后,仍有未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的,应当继续实施召回。
综上所述,长春市消协认为,苑先生的车辆在召回范围之内。
消协协调 厂家同意召回
针对苑先生的投诉,长春市消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几点质疑:
▶苑先生花费近90万元所购车辆在购买使用8年时间内,因发动机曲轴断裂已经更换过两次,出现问题状况与召回缺陷问题描述相同。那么,苑先生两次修理更换曲轴的费用应由谁买单?
▶苑先生2017年8月第二次维修更换的发动机,按照时间计算并不是改进后的发动机,虽然按照厂方提供体检仪器检查指标显示正常,但不能排除该发动机在使用过程中再次出现曲轴断裂的情况。
10月31日,吉林陆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长春市消协要求向厂家递交了苑先生投诉问题情况说明,其中,对于车辆能否更换发动机的答复是:
“我店已将车辆检测结果和客户诉求上报,厂家技术部门回复称,发动机工作良好,建议客户定期保养。此外,针对之前曲轴断裂问题,吉林陆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同意苑先生提供在外维修的发票或维修相关凭证,上报生产厂家等待相应处理结果。”
11月22日,记者从长春市消协获悉,厂家同意召回苑先生的车辆,经销商也同意免费更换发动机。目前,苑先生正在履行召回手续。有关苑先生此前维修支付的费用,厂方正进行核定,需要等待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