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河北省某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后不久,发觉发动机工作时有异响。到经销商处经过技术人员检查后认为是发动机正常工作的声音,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表示不认可,将经销商投诉到了当地质监部门。经过当地质监部门介入调解后,经销商表示可以将发动机进行拆解检查,但是消费者不同意,要求经销商直接更换发动机总成。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处理意见
发动机异响的产生有材质、装配、燃料、系统控制等多种原因,如果通过数据诊断和外围因素的排除后,仍未找到故障产生原因,一般需要拆解发动机采取更进一步的检查,判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导致问题产生的零部件,进而确定是否符合更换发动机总成的条件。所以针对发动机异响问题的维修,必要的拆解检查和故障确认是不可缺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