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8年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396.61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比上年末增长8.5%。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28.99万辆,增长9%。
据统计,2018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486.76万人,以此计算常住人口中每7.56人约有一辆私人汽车。
近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指出,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综合运用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我们单位今年下半年搬到城北去,计划下半年买一辆新能源小轿车,作为上下班代步工具,周末还可以驾车到郊区游玩。最近已了解了好几个品牌的新能源小汽车。”乌市市民李子丰说。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在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以及国家4A、5A级景区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在城市核心区域打造1-2公里充电服务圈。目前新疆已有32家企业可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在乌市给新能源小汽车充电还可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