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尾气“排放门”听证会召开 江淮汽车:已陈述和申辩不符合处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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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车网
  • 时间:2019-05-17
 
         延期一个月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600418.SH)涉嫌尾气排放听证会如期召开。
 
         5月16日晚间,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公司是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举行听证会,最终处理意见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通知。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联合相关发动机厂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江淮汽车方面表示,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听证会上,针对公司不存在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和动机,不符合相应的行政处罚条件,作了详细的听证陈述和申辩。
 
         根据江淮汽车此前公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份对公司新车环保一致性进行抽查,2018年7月份发现公司三台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疑似存在问题,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辆,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鉴于听证会尚未召开,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不确定。
 
         据了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江淮汽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拟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会原定于4月15日召开,经江淮汽车申请,延期至5月16日举行。
 
         江淮汽车品牌与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联合生产发动机厂家进行技术方面的整改。对于涉嫌排放造假车辆的具体型号和销售价格等信息,江淮汽车方面目前并未透露。上述负责人仅表示为载货汽车,即商用车,对乘用车销售没有影响。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将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也意味着,如果江淮汽车上述涉嫌排放造假问题属实,公司或面临被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及巨额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在商用车发动机方面,目前江淮汽车使用的是多品牌合作的模式,采用外购发动机。江淮汽车内部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表示,是供应商方面出现问题。该高管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涉及排放造假车型采购的发动机)也是潍柴,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按理说潍柴也是很优秀的供应商企业。”
 
         江淮汽车2018年年报显示,在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采取自配+外购模式,其中乘用车发动机自配率基本达100%,商用车发动机自配率逐步提升。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国家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屡次开出高额罚单。搭载潍柴发动机的江淮载货汽车产品被卷入涉嫌排放造假的风波,如经查实,也必须要给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一个交代。
         
         而在经营业绩和产销量方面,江淮汽车也屡受重创。2018年,江淮汽车录得亏损7.86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282%,这也是江淮汽车近20年来业绩首次出现亏损。今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再下降69%,一季度合计销量129346辆,同比下降9.09%。其中,乘用车累计销量48297辆,同比下降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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