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独家获悉,青年汽车集团日前被申请破产清算,该申请被法院驳回。
记者获悉,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8日作出的(2019)浙07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年汽车集团”)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明确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青年汽车集团破产清算。
企查查显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背后是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海宁位于浙江省,青年汽车在此亦有项目。
青年汽车集团向法院提出的异议显示,青年汽车集团称其资产大于负债,且具备较高的营运价值。资产负债表显示青年汽车集团2018年期末资产15.83亿元,负债7.35亿元,资产超过负债,不构成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
青年汽车表示,其在行业内有领先地位,具备营运价值且仍在营运。青年汽车集团是全国三家拥有全套客车、卡车、轿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之一,也浙江省唯一一家。其中客车项目拥有尼奥普兰平台整车、驱动和前桥三大核心技术,是16项行业标准的参与者。卡车是国内唯一通过欧盟正常标准认证的重卡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布局方面,也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正是上述优势,使得青年汽车集团近年来尽管困难重重,但仍能从事经营,具备运营价值。
法院查明,青年集团于2001年1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的销售等。2014年8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2014)沪仲案字第237、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号裁决书,裁决海宁祥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海宁吉瑞汽配有限公司、海宁青年轻型车有限公司支付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委托贷款本金581564032.82元、利息及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青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青年集团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认为,青年汽车集团及关联公司以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为主,该行业属于国家扶持行业。青年汽车系列企业的部分核心资源具备营运价值,青年集团仍在继续经营,不存在资产完全不能变现的情况;虽然青年汽车集团存在一定的清偿困难,但存在通过自行协商、政府帮扶、引入投资等方式清偿债务的可能。
法院因而裁定:对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法院表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一份,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 青年汽车集团下设商用车集团、乘用车集团和汽车部件集团三大集团,生产德国NEOPLAN豪华大客车、德国MAN豪华重型卡车、荷兰世爵奢侈豪华轿车、英国莲花轿车、汽车零部件。目前集团拥有员工8000余人,其中研发人员1000多人,外国专家100余人。
集团建立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申报专利202项,已取得专利证书184项,承担完成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6项,省级科技攻关项目4项,市级科技攻关项目7项。并先后被认定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优秀企业、中国客车工业十佳企业、“AAA”级中国信用安全企业、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被浙江省树立为“典型促转型”典型样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