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查处“大吨小标”及车辆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查处“大吨小标”及车辆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用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的方式,抽查地点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经销场所、车辆注册登记环节等。
三、检查项目
(一)现场检查:主要检查车辆整备质量、轮胎型号规格、钢板弹簧片数、罐体尺寸、后部防护装置、反光标识等关键技术参数(见附件1)。
(二)抽样送检:货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后防护装置和柴油货车环保能耗等13个项目;专用汽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翻稳定角、制动系统、汽车防抱制动性能等14个项目;乘用车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国六排放、燃料消耗量等7个项目(见附件2)。
请各有关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双随机”监督抽查,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落实好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