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海马汽车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海马(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青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10200万元,持有青雁科技51%股权;海马资本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9800万元,持有青雁科技49%股权。
海马汽车与海马资本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青雁科技的经营范围为:汽车产业投资、实业投资、证券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及应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的研发和服务;汽车零部件、包装材料(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青雁科技的董监高安排为:青雁科技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海马汽车有限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提名并聘任;设监事1名,由海马资本委派产生。
公告称,随着国家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新能源汽车日益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本次海马汽车与海马资本进行合作,将有效发挥双方在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创新技术投资等领域的资源优势,拓展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技术及投资等相关领域落地相关项目,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创新及销量提升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