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的《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该市享受停放服务费的减免优惠。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三亚行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停放均按《暂行规定》执行。自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在三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免收停车费。规定有效期为3年。
但《暂行规定》也指出新能源汽车根据停放地点的不同,免停时间也有所区别。对于道路停车泊位,8时至22时,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2时至次日8时免收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及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配套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旅游景区(点)、公立(办)医疗机构、未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立体公共停车设施,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充电的,2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暂行规定》同时确立了新能源汽车停放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的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含包月和临时)。经批准同意收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公墓、殡仪馆的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免收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
《暂行规定》还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依照本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免停时间和停放服务费实施优惠,同时要求停车设施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各项规定,在停车设施醒目位置公示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免停时间及依据等优惠规定。
三亚市一直在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施行国家及省级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扶持政策。而此次对新能源汽车减免停车费这一举措为加快提升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意味着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放开手脚与国家一起打好配合战,在使用环节上具体落实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真正推动新能源车市场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助力其重回增长轨道。
(来源:盖世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