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第一财经发布《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按照商业资源集聚度、城市枢纽性、城市人活跃度、生活方式多样性和未来可塑性五大维度指数来评估337个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的表单中,共分为一线城市(4个)、新一线城市(15个)、二线城市(30个)、三线城市(70个)、四线城市(90个)以及五线城市(128个),作为城市发展的领头羊同时也是其他城市的榜样,四大一线城市的政策对于二三线队伍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今天,我们来一同看下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上半年的汽车产业政策发布情况。
-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9/2/11
发布文件:
《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19/5/7
发布文件:
《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三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5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三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公示了《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三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明细》。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三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共涉及8家企业的976辆新能源汽车,拟拨付资金2905.8306万元。
发布时间:2019/5/9
发布文件:
《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5月9日发布《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指南表示,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0.4元/W,7kW以上补助0.5元/W。
发布时间:2019/6/11
发布文件:
《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月11日发布《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公示《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明细》。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共涉及7家企业的748辆新能源汽车,拟拨付资金3441.42万元。
发布时间:2019/6/18
发布文件:
《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6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2019年底前取消8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以及收费系统建设和改造、大力推广ETC应用、修订完善收费政策、做好人员分流安置4个方面主要工作和相应的保障措施。经初步统计,需要建设ETC门架400余个、出入口站车道改造1400多条、建设入口治超系统约140处。
发布时间:2019/6/26
发布文件:
《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
6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作为一线城市之首,同时也是国家首都,其政策的参考价值也最高,上半年北京市的政策基本集中在五六月份。除国六标准开始实施及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两个全国性政策外,其余政策都与补贴的变更与发放相关,值得注意的是,从6月26日起,北京地区取消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贴,这也是最早取消新能源地方的城市之一。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19/1/3
发布文件: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发布2019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
1月3日,上海发布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发布2019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通知规定了2019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相关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3/12
发布文件:
《关于加强推进新能源环卫车配置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3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推进新能源环卫车配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从优先采购新能源环卫车、加强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安全运行管理几方面加强推进上海新能源环卫车配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9/3/15
发布文件: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
新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新版《公交裁量基准》突出公交行业“抓安全、优品质”的行业执法监管重点,对于严重影响行业营运秩序、危害行业安全的违法行为,在法定幅度范围内提高处罚幅度甚至上限处罚。
发布时间:2019/4/15
发布文件:
《上海市2019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上海市2019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安排表示,将加快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此外还将大力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更新公交车中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投放新能源公交车1200辆。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完成40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推进港内作业车辆采用纯电动或清洁能源车。
发布时间:2019/4/19
发布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上海市4月19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9/5/23
发布文件:
《关于暂停办理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更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5月23日发布了《关于暂停办理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更新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办理车辆更新、控办手续的截止日期设定为2019年6月30日。
发布时间:2019/5/24
发布文件:
《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
5月24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写的《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正式发布。氢走廊的发展以长三角城市群城际间带状及网状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重点城市市内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城际间交通加氢需求为出发点,适度超前建设,以推动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为目标。
发布时间:2019/6/6
发布文件:
《上海市关于重型燃气车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
6月6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在上海市销售和登记注册(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燃气车必须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必须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
从上半年上海市的政策中可以看出其重点在于以环保为目的的新能源推广与能源结构升级,新能源推广方面,除国六标准实施外,战略性地暂停了对燃油出租车的更新支持,同时加强新能源公交车、环卫车、港区作业车的推广使用。此外,通过《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可以看出,上海地区将发展重点之一放在氢能及其相关产业上,未来氢燃料电池汽车有望成为又一推广点。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9/1/16
发布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州市交委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州市交委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到,将落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对在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在同一停车设施充电首两小时内)的新能源汽车,免收停放服务收费。
发布时间:2019/2/19
发布文件:
有关推迟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通知
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将推迟至2019年7月1日,与全省同步,同时设置2个月过渡期(7月-8月),方便市民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
发布时间:2019/6/2
发布文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
广州市6月2日发布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通告表示,广州市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增加的额度原则上按1:1比例分别配置普通车竞价指标和节能车摇号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按月组织实施。
上半年广州市市级的政策数目较少,除国六推广的文件外,还有发布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以及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两项政策。
-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9/1/3
发布文件:
《关于开展纯电动物流车运行监测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港航货运局1月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纯电动物流车运行监测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为确保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顺利开展,现决定启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行数据接入监管平台,适用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在深圳注册登记并从事营运业务的纯电动物流车辆。
发布时间:2019/1/10
发布文件:
《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1月1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政策提到,对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购车方进行结算。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核试点区有关部门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9/2/14
发布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
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通告表示,为鼓励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的发展使用,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
发布时间:2019/2/28
发布文件: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深圳市司法局于2月28日发布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相比此前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在车辆准入方面,对燃油车的申请条款进行了删减,仅保留了对纯电动汽车的要求,将《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提出的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约车落实到了条款层面。
发布时间:2019/3/17
发布文件:
《关于加强新能源纯电动货车运营安全的紧急通知》
3月17日,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纯电动货车运营安全的紧急通知》,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对车辆生产企业和在深圳从事车辆运营、充电桩运营的企业提出若干建议。
发布时间:2019/3/28
发布文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信息调査统计及协助提供建设审批(备案)程序相关材料的通知》
3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信息调査统计及协助提供建设审批(备案)程序相关材料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解决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底数不明、分布不清和建设审批(备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信息调查统计及建设审批(备案)程序梳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4/16
发布文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4·16”暴雨期间充电运营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16日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4·16”暴雨期间充电运营安全工作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汛期充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充电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9/5/15
发布文件:
《政府产权交通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5月15日发布了《政府产权交通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政府产权交通场站内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场站内充电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充电设施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作业,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19/5/27
发布文件:
《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显示,资助金额按照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计算,资助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单车三年资助总额不超过7.5万元。此外,每年考核运营达标的车辆可获得当期资助,运营不达标的车辆不能获得当期资助。
发布时间:2019/6/2
发布文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
深圳市6月2日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通知表示,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其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在深圳市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
发布时间:2019/6/13
发布文件:
《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降级名单公布》
6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降级名单公布》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车属单位申请,对2018年度一次记6分以上且累计扣分12分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次要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驾驶人被处以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行为的新能源物流车进行降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9/6/14
发布文件:
《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
6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的十大绿色物流区将继续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
发布时间:2019/6/20
发布文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颁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施行。
上半年深圳市共发布汽车相关政策共13项,虽然数目较多,但重点主要在新能源物流车以及安全管理两个大方向。在新能源物流车领域,深圳市分别从备案、监督管理、补贴、路权优惠、指导意见等多个方面促进车辆推广,也是四大一线城市中对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力度最大的。安全管理方面,介于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频发,深圳市也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从充电桩建设上入手消除隐患,同时加强充电设施的备案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