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有消息提到,从今年3月份开始驾照将从目前的12分增加至18分,此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很多司机的注意,目前对于这个新闻的真实性,绝大多数人还无从判断,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大咖现在就代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大咖的了解,网上传言的驾驶证加分至18分确实被很多的读者给误解了。根据日前公安部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显示,自2020年3月1日起,试点省市( 湖北、重庆、广东深圳 等地)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 ,累计最高减免分数为6分。
其实,此举是公安部公布的一项通过学考交规、参加公益减免扣分的试行规范。对于大家容易产生的误解,公安部分也是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可以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接受教育的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其中,学习考试的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并且,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六分。
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网上考试和公益活动减1分,现场考试减2分。但是,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内容显示,有以下驾驶行为的,将不予减免。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