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北京四中院了解到,走私宝马保时捷等品牌老爷车入境展览,两名“发烧友”因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于22日分别被法院判处2年6个月和1年3个月的刑罚。
涉案车辆。法院供图
境外购买老爷车走私入境,两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法院查明,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徐某、侯某在明知国外二手老爷车为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情况下,从国外购买多辆保时捷、宝马、斯柯达等品牌经典款老爷车后运至东南亚,并通过洪某(另案处理)等人从云南边境地区以绕关方式入境,再运输至位于北京的仓库存放,用于展览或销售牟利。
经查,被告人徐某以上述方式进口二手老爷车8辆,价值人民币83万余元,其中包括被告人侯某购买的老爷车3辆,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经鉴定,上述涉案车辆均为旧机动车。2019年10月22日,二人被抓获到案。同年11月28日,二人被北京海关缉私局逮捕,涉案车辆均被扣押。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侯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结伙走私旧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最终,北京四中院当庭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侯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涉案车辆。法院供图
法官解读:走私老爷车存在安全隐患
法官解读,我国目前允许外国老爷车进入中国的合法途径主要是租借国外老爷车举办车展、拉力赛等文化交流活动,以及由国外捐赠到国内机构。除此之外,其他进入我国境内的老爷车大多为走私车辆,属于长期被我国纳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货物类别。
这些走私的老爷车可能产于二十世纪下半叶甚至更早,部分车辆通过拆装入境再拼装的方式完成走私,还有些车辆缺少发动机等部件,修复成本极高,而且无法上路。这些老旧车辆的安全、排放等技术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外贸准入标准,走私入境后极大可能产生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