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表示,因未按规定在2019年7月15日前及时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并迟至8月20日才履行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义务,公司收到了深圳交易所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显示,2019年8月20日,众泰汽车披露《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众泰汽车2019年上半年预计亏损约2.7亿元—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76%至205.09%。8月27日,众泰汽车披露《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亏损2.9亿元,主要原因是受销量下滑影响。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众泰汽车生产汽车6.28万辆,累计销售新车6.3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4.7%和44.5%,上半年仅完成年度销量目标的21.27%。其中,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产量为6.01万辆,销量为6.07万辆;基本型乘用车产量为954辆,销量为1194辆;纯电动乘用车产量为1759辆,销量为1868辆。
深交所表示,众泰汽车延迟披露业绩预告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相关规定,并希望众泰汽车及其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