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记者发布了一篇关于英菲尼迪Q50L新车自燃的案例。
车主白先生的英菲尼迪Q50L,于2017年8月在行驶中发生自燃。消防报告、火灾鉴定报告都排除人为因素,并将矛头指向发动机戳缸。虽有权威鉴定报告,但质保期内的英菲尼迪Q50L发生自燃却得不到理赔。事件发生至今已将近两年,车主仍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无奈之下只好将英菲尼迪4S店告上法庭。
案情回顾
车主白先生于2015年9月在西安国原英菲尼迪购置了一辆英菲尼迪Q50L,本来喜提新车后该高高兴兴,没想却麻烦不断。提车当天,新车就出现故障灯亮,踩油门踏板无响应。救援将新车拖回4S店维修后,依然没能排除故障。考虑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车主只能置换一辆新车,本想着此后该是尽情享受,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白先生失魂丧胆。
2017年8月,车主白先生驱车行驶在G40沪陕高速往西安方向,正常行驶过程中,他突然从后视镜看见车辆尾部起火,情急之下,赶紧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并拨打火警电话。
火势迅速蔓延,等消防将明火扑灭后,这辆还在质保期内的英菲尼迪已经烧得面目全非。车主白先生经手的一辆英菲尼迪Q50L 无法加速,另外一辆无故自燃,连续两台车都出现重大问题,让他对英菲尼迪的质量不敢恭维,想找4S店讨要说法。但自燃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消防人员,路政,公安部门都火速赶到现场救援,唯独4S店的电话迟迟无法接通。
事情发生后,4S店态度消极,车主只能从其他部门寻求帮助。2017年8月,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对该起自燃事件鉴定意见为:发动机戳缸引起车辆着火。2017年9月,商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指出,排除人为因素,不排除车辆发动机戳缸引起火灾。
但英菲尼迪却认为中国职能部门的鉴定意见不能参考,必须事先签订由英菲尼迪起草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规定,车主不得对英菲尼迪工作人员的操作拍照,也不能对鉴定结果有疑义。
反咬一口,车主坐上被告席
2019年2月26日,车主一纸诉状将国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英菲尼迪车自燃属质量问题,要求4S店向原告车主白先生赔偿经济损失279800元,于判决后十日内日付清。一审判决车主白先生胜诉,4S店需要向车主赔偿27.98万元,然而4S店却迟迟不肯进行赔付。
车主无奈只好选择继续维权,4S店相关人员告知车主:如果车主要坚持维权,4S店也会奉陪到底。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败诉后的英菲尼迪竟反将车主告上法庭!
2019年4月16日,国原英菲尼迪4S店将车主白先生告上法庭。4S店认为车主将事件告知媒体并过度传播,导致4S店与品牌的名誉受损、销量下滑,要求车主赔偿50万元。而法院认为媒体报道的内容皆为属实,并无任何夸大宣传,且车主白先生没有参与到文章编写与发布,驳回英菲尼迪4S店的所有请求。
至此,这场耗时将近两年的维权才算暂时告一段落,“车主状告4S店索赔车辆自燃损失”以及“4S店状告车主赔偿名誉损失”两起案件都以车主白先生胜诉而告终,但这两起案件都只是一审判决。
4S店针对两起案件都将在5月15日再次开庭进行二审,如果二审结果依然是车主胜诉,英菲尼迪国原4S店就必须执行对车主赔偿279800元的判决。对此,汽车重案组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