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个月的时间,庞大集团的重整计划终于敲定!
12月11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正式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根据一则长达38页的重整计划内容显示,庞大集团本部账面资产总额为302亿元,按照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总额为 97.66亿元万元;按照清算价值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总额为50.17亿元。
已申报债权中,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唐山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69.7亿元;已申报债权中,已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5.05亿元;经管理人调查,庞大集团职工债权总额约0.56亿元,以上合计272.8亿元。
从账面上来看,庞大集团资大于债,但是从市值评估来看,庞大集团资不抵债,经营和财务都陷入危机。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如庞大集团破产清算,假定其财产均能够按评估价值变现,庞大集团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1.20%,但这一比例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庞大集团实际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较上述预估并不乐观。
因此,破产清算对于债权人和股东来说都不是最好的选择。为挽救庞大集团,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重整计划中同时安排对庞大集团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按照方案,以庞大集团现有总股本65.38亿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5.64159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36.89亿股股票。转增后庞大集团总股本将由 65.38亿股增至102.27亿股。
重整投资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 其他受让转增股票的主体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
庞庆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应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为此庞庆华和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持有的21.06亿股公司股票,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将有条件受让,庞庆华以及关联自然人将从上市公司彻底退出。
此外,庞大集团还将根据资产闲置状况,因地制宜地通过出租、出 售、合作开发等不同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及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品牌及经营网络结构等。
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 亿元,三年累计利润或达到35 亿元。若无法达到利润标准,庞大集团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在获得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整批准后,庞大集团将争取在12月31日前完成重整执行程序。
据了解,由于市场低迷、融资恶化等不良因素影响,庞大集团 2018 年度出现巨额亏损,数据显示,2018年公司全年实现营收420.34亿元,同比下降40.37%;净利润为亏损61.55亿元,同比暴跌3003.23%。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1.10亿元,同比下降5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71亿元,同比下降783.90%;
巨额亏损下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今年5月13日,北京冀东丰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9月5日,唐山中院根据北京冀东丰公司的申请,认为庞大集团符合重整条件并裁定庞大集团重整一案。
虽然庞大集团重整计划有了实质性推进,且迎来了一线生机,但新的方案能否带领这家曾经的4S店之王走出困境,还是存在很多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