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4S店来说,卖车都是不赚钱的,唯有通过各种衍生收费和服务,才能保证他们的利润收入。
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事件,令金融服务费浮出水面并曝光了一系列的乱收费项目,虽然事件最终得以解决,但却暴露了一直以来汽车行业存在的潜规则以及乱象,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涉及汽车的投诉16,389件,在商品类投诉中投诉量占第一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汽车质量问题、4S店售后问题、以及捆绑销售车险等问题,都已经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天,我们重点探讨一下4S店捆绑销售保险的问题,“新车第一年所有人都必须在店里购买车险”、“全国都一样,也不是我们一家店规定的”、“你实在要求不在店里购买车险也可以,但优惠减少XXXX元”,如果你买过车,肯定对以上4S店销售的话术再也熟悉不过。
捆绑销售保险,对于4S店来说,一方面是为了吃保险公司的回扣,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以后能有更多的事故车维修订单,保障售后服务价值,保险公司与4S店之间都是互利互惠的,但作为车主的我们,可能大部分人都是不愿意的。
捆绑销售是常态
买车本来就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是,不少车主都发出了“这其实就是一场讨价还价的战斗”的声音,毕竟,留给车主选择的余地真的不多,其中,捆绑销售保险的行为屡见不鲜,除非你认识4S店里的人,否则,几乎所有消费者购车第一年的保险都得在4S店购买。
对于4S店销售来说,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好事,他们会对车主说“在4S店里购买保险和外面保险公司的价格基本一样,而且我们公司和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险公司都有合作,购买什么险种、选择哪家公司都由你们来决定”。
如果你仍然表示否定的态度,销售们要么拒绝你的购车要求,要么缩减购车的优惠幅度,甚至会说些不好听的话,“不在店里购买保险,以后要是出了事故,维修理赔会很麻烦,维修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原厂配件”。
然后,再列举在店里购买保险的各种好处,“维修质量有保障,事故车辆定损价格合理,提供事故紧急救援,可以快速理赔”等等,在一番对比之后,车主即使是不愿意,也只好就范了,没办法,行业潜规则就是这样。
利益的互换
4S店作为车险销售的主要场景,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这也是保险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而4S店销售新车的利润较少,车险以及相关的增值服务成为利润的重要来源,据销售透露,4S店和保险公司之间通常会签订一份协议,双方就保费以及事故车数量都会作一定的要求。
据调查发现,保险公司给到4S店的佣金大概在20%-40%之间,这部分佣金将会由销售和4S店去瓜分,表面看来,4S店能获取更多的利润,保险公司也获得了保险订单,消费者也似乎获得更好的服务,捆绑销售保险是形成“三赢”的局面。
但实际情况却是,4S店捆绑销售车险的行为涉及到强制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并且销售话术中有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4S店的利润是有保障了,但却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知道,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都是有折扣的,消费者自行去购买折扣一般在7折左右,甚至更低,以一辆落地价13万的车型来计算,保险费用大概在6500元左右,以商业险5500元来计算,打7折就是3850元左右,甚至更低,这将近2000元的差价将通过返点或者油卡的形式补给车主。
况且,并非一定要在4S店购买保险,才有销售口中所说的那些待遇享受,出小事故,责任划分清楚的,车主自己就可以走快速理赔通道,责任划分不明确的,等交警或者理赔人员到场判断,也是非常快速的事情,且交通事故定损都以市场价格为准,哪有压低定损价格这一说法,至于去哪里修车,一般都是到就近所属品牌的4S店去维修,一样是有保障的。
监管出动
针对4S店强制捆绑销售保险的行为,前不久,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下发《4S店兼业代理机构捆绑销售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车险市场整治和监管力度,要求各银保监局对于2019年7月1日后,财险公司仍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给予保险合同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重点打击。
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全面整治辖内持证4S店存在的捆绑销售车险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为自查整改、开展重点抽查、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希望可以让4S店的卖车服务标准更上一个层次,彻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车险改革。
确实,汽车行业乱象由来已久,中途也发布过不少明确规定,但4S店强制销售保险的行为仍然难以杜绝,希望此次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行业乱象的整治能落实到位,必须严打严惩,为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过去,金融服务费、捆绑销售保险是4S店利润的主要来源,行业规范化无疑是触及4S店的利润蛋糕,但消费者更有自己的选择权、知情权,4S店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想要赚钱更多利润,就要寻找新的方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样,消费者花钱才花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