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发文: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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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车网
  • 时间:2019-01-01
 
        12月29日,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 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在国内停止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按时供油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二、保障油品质量
 
        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三、规范油品标示
 
        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车用汽油(VIA),92号车用乙醇汽油(VIA),0号车用柴油(VI)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有效监管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炼油企业、油库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燃油(气);对非法炼油和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特此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 安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商务 部
 
国 资 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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