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财政部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1.862亿元。其中农村客运补贴资金100.2906亿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1.5714亿元。财政部从2021年起,将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新一轮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突出“四个不变”,即:补贴资金转移支付性质不变,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发展;补贴总量不变;费改税补贴基数不变,按现行基数下达各省;5年一个政策周期不变。
通知提出,费改税补贴部分继续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涨价补贴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发展。其中,农村客运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出租车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为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根据各省农村客运运营、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等任务完成情况,从“十四五”时期开始,5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并对各省下一个政策周期涨价补贴额度进行调整。
对于“十四五”期间的补贴工作,通知要求,各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中的30%由各地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同时,各省从当地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给予本省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本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