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痴迷某款混合动力车,但买不起该车而选择到车企工作,随后将心仪的汽车偷走。最终,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现年31岁的荆某原为一名小学美术教师,曾在深圳多所小学执教。2018年,他辞去教职,来长沙找工作,但因频繁“跳槽”,收入不太稳定。
他喜欢上了比亚迪某款混合动力车,虽然车子市场价格不到14万,但月薪5000元的荆某很难买得起该车。
因为痴迷,荆某对这款车不断加深了解,甚至连新车的成品部门也打听得清清楚楚。2021年9月,他决定到比亚迪工作,然后找机会偷一辆新车。
经过两个月的应聘准备,荆某于2021年11月底入职比亚迪汽车公司某总装工厂制造部,主要职责是给汽车调油漆。
2021年12月15日8时许,他趁人不备,走进总装工厂成品库房,将一辆全新的 “比亚迪 秦”油电混合成品汽车开走。驾驶到公司南大门时,因无法提供新车出厂手续,被安保人员拒绝放行,被迫将该车开回原地停放。
面对“关卡”阻力,荆某并没有放弃偷车念头,他发现该公司二期北门工地处有一排临时围挡,通过围挡即可进入厂区外部道路,便计划盗窃车辆后从此处逃离。
12月16日1时40分许,荆某再次盗窃上述车辆沿预定路线行驶至临时围挡处,下车用手将围挡推倒后,驾车逃离厂区。
荆某在驾车逃跑过程中,为逃避抓捕,将被盗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关闭,并避开高速选择国道、省道往怀化方向行驶。2021年12月17日13时许,公安机关在怀化市溆浦县大江口镇洑水湾村将荆某抓获,当场查获被盗车辆并已发还给被害单位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最终,荆某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