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安部拟开展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政策主要内容:试点城市、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申报条件
此次试点针对L3级和L4级自动驾驶,依托具备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车企需具备整车生产资质,自动驾驶产品设计及验证能力等,申请产品不局限于乘用车。
试点车辆上路通行期间,试点使用主体应当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如实记录车辆运行数据信息,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试点车辆应按规登记并公示信息,车内安全员应符合驾驶资格,并对试点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事故时的责任进行了界定。
政策其他要点
此外,新政指出了多项暂停和退出机制,其中明确由于自动驾驶系统原因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将被取消试点资格;点明试点组织实施由工信部与公安部共同监督指导,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支持各地和行业组织机构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政策与各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细则对比
新政仅定性为试点通行,需要在驾驶位配备安全员,且只针对L3和L4级别车辆,需要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自动驾驶激活后的责任归于试点使用主体,激活前为安全员。相比之下,北上广深等城市的自动驾驶政策更为激进。
政策发布的背景
近年来,全球各国已着手制定自动驾驶相关政策法规,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做准备。我国在自动驾驶方面的立法较谨慎,但在更趋明朗的产业前景下,也开始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汽车法规体系建设,为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保驾护航。
国内自动驾驶技术正逐步从L2向L3/L4迈进
从2019年开始国产乘用车L2级自动驾驶渗透率大幅增长,受政策限制国内尚未有L3级自动驾驶在量产车上装备,厂商主要聚焦L2+级驾驶辅助,城市道路智能领航成为厂商竞争的下条主赛道。国内外主流自动驾驶芯片企业的量产芯片已经能够提供L4级及以上的AI算力。
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有望加快进入市场
CAM观点
工信部联合公安部对搭载L3、L4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准入管理,并展开试点工作,要求地方政府牵头,与车企及使用主体组成三方联合体共同进行申报,并对试点城市、生产企业及产品、使用主体、上路通行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政是国内首个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与上路通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意味着对于量产级别具备高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正式上路,国家政策目前已经推进到了上路通行试点阶段,未来有望持续放开。
新政与各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细则对比: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国30余个省市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政策法规,多数省市停留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阶段,北上广深等城市已经开始探索自动驾驶示范运营与无人化应用,这些城市的先行先试,将推动法律、法规、标准的逐步成型,形成了其他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标杆,从而引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
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有望加快进入市场:尽管目前国家对L3级别自动驾驶政策并未真正放开,车企主要聚焦L2+级自动驾驶,主流科技企业的芯片在底层已经可以支持高阶自动驾驶,蔚来、小鹏、理想等均预埋了L3硬件,待后期法规放开后,即可实现L3级自动驾驶功能。此外,吉利、长安、上汽等多家主机厂也在规划中表示,将从2023年开始落地L3及以上级别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