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普莱德宁德时代深陷“罗生门” 谁来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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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车网
  • 时间:2019-07-10

 

  近日,东方精工的一则提起仲裁的公告,又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视角聚焦在了这家2019年是非不断的公司身上。

  

 

  2019年7月2日,东方精工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已受理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争议提起的仲裁申请,该项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普莱德五名原股东)支付利润补偿金额共计26.45亿元。

 

  其中,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10.05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6.08亿;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6.35亿;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人民币2.64亿;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应支付人民币1.32亿元。

  

 

  东方精工和普莱德的过往

 

  时间回到2016年7月,东方精工从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等5位股东手中购买普莱德100%股权,交易对价高达47.5亿元。

 

  收购时宁德时代等原股东承诺,普莱德2016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4.98亿元,每一会计年度的扣非利润分别不低于2.5亿元、3.25亿元、4.23亿元和5亿元。

 

  相关数据显示,普莱德2016年实际完成的业绩约为3.33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的业绩约为2.61亿元。

 

  2019年4月17日,东方精工发布2018年年报,其2018年营收为66.21亿元,净亏损达到38.76亿元。

 

  东方精工将其亏损主要归咎于子公司普莱德2018年净亏损2.1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17亿元,与承诺业绩收益4.23亿元相距甚远,计提了38.48亿商誉减值准备。东方精工认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普莱德与原股东宁德时代、福田汽车的部分关联交易未被认定为正常商业行为。

 

  按照东方精工2018年报所披露的数据,普莱德在2018年并未兑现承诺,东方精工要求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应向自己赔偿26.44亿元。

 

  面对外界的质疑,东方精工表示,报告期内,普莱德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等原材料,金额将近30亿元。东方精工在评估考虑返利比例、行业毛利率水平等多方数据基础上,发现普莱德与宁德时代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不公允情形。因此,东方精工对于普莱德与宁德时代发生的关联采购定价不公允部分,调整为增加资本公积。

 

  普莱德销售给福田汽车的动力电池购买自宁德时代,却并没有经过普莱德之手,而是由宁德时代直接发货给福田汽车。

 

  普莱德在其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向福田汽车代售宁德时代产品业务的销售毛利率为0%;然而,普莱德管理层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向福田汽车代售宁德时代产品业务的毛利率陡然升至26.80%。

 

  因此,东方精工对此次业务真实性和商业实质存疑,认为该笔代销产品形成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不予确认。

 

  此后,东方精工、普莱德、宁德时代就一直深陷在这个“罗生门”中,拉扯不清。

  

 

  普莱德表示业绩“被亏损”

 

  2019年5月6日,普莱德召开媒体发布会,言辞激烈地表示业绩“被亏损”。在会上普莱德管理层表示,普莱德不具备大额商誉减值的前提和条件,“东方精工对普莱德报表的调整缺乏有力证据,商誉减值的测试及计提过程也缺乏依据,相关事项明显不符合普莱德发展现状和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当日的媒体发布会上普莱德主要表示了以下7个要点:

 

  1、立信及东方精工对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调整明细缺乏事实依据、且与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互相矛盾;

 

  2、普莱德管理层在审计过程中一直持积极配合和沟通的态度,但东方精工及立信在制造所谓的财务数据分歧后一直消极沟通,致使分歧无法最终解决,审计报告迟迟无法出具;

 

  3、立信在普莱德2018年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也拒绝与普莱德管理层的沟通;

 

  4、东方精工有选择性的进行信息披露,涉嫌信息披露不完整及误导投资者,伤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更是伤害了普莱德公司管理层的利益;

 

  5、东方精工迟迟未将重组时的配融募集资金用于普莱德规划的募投项目,致使募投项目停滞,制约了普莱德的未来发展;

 

  6、东方精工的行为已经对普莱德声誉造成了伤害,致使普莱德公司融资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东方精工也已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普莱德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严重损害了普莱德的利益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7、普莱德无法出具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并不是东方精工公告中所说因其对普莱德公司失去控制造成的。

  

 

  宁德时代深陷“罗生门”

 

  除了普莱德外,宁德时代也同样认为东方精工的数据缺乏合理依据。

 

  宁德时代在东方精工4月发布年报后就发出公告回应,认为东方精工公告的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对普莱德与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判断不客观。

 

  在7月2日东方精工发布提起仲裁的公告后,宁德时代7月3日立刻发布一则公告进行回应,表示东方精工发布的《关于近期媒体和投资者关注事项的说明公告》中,涉及公司与普莱德的正常交易、商业合同、商业定价与返利事项等披露严重失实。

  

 

  宁德时代表示,公司与普莱德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原则具有一贯性;最近三年公司向普莱德的最终销售价格(返利后价格)处于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折算价格的合理区间内,价格水平与市场价格基本相当,变动趋势与市场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况。

 

  此外,对于东方精工公告中称“年底突击签署第三份返利合同约2.77亿元,但无合同编号”、“普莱德与宁德时代签署的与2017年业务有关的返利合同,签署日期为2017年9月”等质疑,宁德时代表示,该描述忽视了正常的商务价格协商和调整机制,片面且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误导性。

 

  宁德时代在公告中称,公司与普莱德签订的返利协议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方式符合市场惯例,返利确定时间与方式具有一贯性,具有商业合理性,且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宁德时代认为,东方精工公告的有关表述及定性不符合实际情况,片面且不客观,误导投资者与社会公众,严重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公司不认可东方精工公告内容,已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将依法采取必要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电车资源小结:

 

  就本次“罗生门”之中最容易让人产生质疑的代销交易行为,电车资源采访了一位动力电池业内人士。该业内人士表示,动力电池行业不应该走代销交易的方式,虽然代销交易是企业利用手中资源的一种交易方法,但代销交易的产品万一出现问题,售后将会变成十分复杂。此外,在应收账款、业绩核算等方面也容易出现麻烦。

 

  电车资源小编认为,对东方精工来说,收购普莱德之后的管理工作无疑是失败的;对普莱德来说,其将采购自宁德时代电池售予福田汽车的代销行为也难免让人产生质疑。

 

  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无法说清楚“罗生门”之中的是非黑白,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场战火牵连甚广,此外还将持续燃烧,不论最后结果如何,深陷其中的几家企业都将深受影响。希望参与其中的会计机构,在调查时能够保持中立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尽快给几家上市企业的股东一个真相,给行业内关心它们的大众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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