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奔驰女车主提车后,车开出门店后就出现发动机漏油的事件上了热搜。关注西安奔驰事件的人都会发现,在这起事件中多次提及新车PDI检测。PDI全称为Pre Delivery Inspection,也就是汽车4S店将新车交到客户手中之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调整到正常状态的过程。
售前PDI检测本来是汽车厂家要求且对消费者负责的“规定动作”,但《中国汽车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却发现,每年因PDI检测产生的维权纠纷并不在少数,不少车主因为检测过程中,经销商对车辆的调整而判定车辆存在瑕疵,进而找到汽车经销商进行索赔,甚至将经销商告上法庭。
史上最贵维权案惊天逆转
所有维权案中,最知名的莫过于贵州宾利新车PDI退一赔三案件。
2014年车主杨先生从贵阳新贵兴宾利授权经销商购入价值近600万元宾利慕尚一辆,使用两年后,通过网上查询到该车有更换窗帘和漆面轻微损害处理。
2014年7月,新贵兴公司对新到货的慕尚进行PDI检查时,对车辆左前门下方漆面损伤进行了维修;10月对涉案车辆右后窗帘总成进行了更换,在交车时没有告知用户。
2016年,贵州省高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判定新贵兴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承担购车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贵阳宾利慕尚车主获赔1650万元。这是维权史上数额最高的退一赔三案。
然而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时,案件却出现了惊天逆转。二审判决书提及,关于商品信息全面告知,并非指与商品有关的所有信息,而是指可能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或一定财产利益的全部重要信息;由于受损漆面比较轻微,通过抛光打蜡处理即可,此类轻微瑕疵经销商处理属于新车交付前合理的整理行为,不告知不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关于窗帘异响更换,由于更换窗帘金额接近4万元,属于对新车局部轻微问题的修复措施,并非是新车瑕疵整理,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财产利益有一定的影响,经营者应该如实告知,新贵兴公司的做法对消费者知情权产生了一定影响。
但由于窗帘更换没有给杨先生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以及实质损害,且新贵兴公司没有隐瞒相关信息的主观故意,并将两处操作都如实记录并上传到消费者可以通过一定途径公开查询的网络,这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披露,不构成欺诈,所以法院酌情判定新贵兴公司赔偿杨先生1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最高法院二审时,听取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关于PDI程序的陈述。事实上,PDI程序是行业惯例,但对PDI程序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以及是否应该告知消费者,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PDI检测纠纷让经销商陷入两难
盈众汽车集团执行董事孙聘仁告诉记者,这类纠纷在汽车流通过程中时有发生。比如有消费者曾因为觉得新车的某一颗螺丝有拧旋痕迹,坚持认为经销商在车辆交付前进行过维修。虽经厂家反复鉴定确认为出厂前的生产线上作业,但消费者依旧表示质疑,并以此为由诉之司法处理。
北京德奥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王进也表示,的确遇到过这样的纠纷。PDI检测一般包括各控制模块系统数据、燃油系统、灯光系统、制动系统、空调系统、转向系统、冷却系统,备胎、胎压、电瓶、发动机舱线束,清洁发动机舱和车身表面,清除车辆运输模式等内容。
但汽车是一件复杂的产品,特别是随着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电脑的集成化模块越来越多,新车交付前偶有出现故障并不稀奇。以前经销商对PDI检测出的问题都是直接调整,并不对消费者做特别说明,而随着三包法规出台,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才对这一问题开始愈发关注。
而对于是否将售前对车辆的调整在售前告诉消费者,王进也坦言,经销商很为难。如果告知,消费者必然认为车辆存在瑕疵,要求给予一定优惠,这些经济损失都要经销商自己承担;如果不告知,日后一旦被消费者发现,经销商则会面临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甚至欺诈的风险。
新元素汽车集团运营总经理邓囿文介绍,比如:奥迪车辆运输过程中包装已经非常严谨,全车贴膜以防损伤,但还是难免路上飞石,车身一旦被其击中就很容易出现小坑。而PDI程序就是汽车厂家授权经销商向用户交付车辆前对车辆进行最后检测,使得所交付车辆达到生产厂家的新车出厂标准,经过PDI作业程序后交付的车辆仍属于新车,并非很多消费者认为的“故障车”。
有很多经销商还遇到过这种情况,即厂家把新车运输承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车辆损伤后,自行维修但并不告知经销商。事后被消费者发现找到经销商,经销商也是一头雾水,最终往往以经销商的赔偿安抚而告终。“所以很多时候经销商很被动,也很无辜。”邓囿文说。
权责不对等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孙聘仁认为,汽车是高度复杂的交通工具。为确保客户拿到最佳状态的车辆,新车从厂商生产、测试、运输到销售网点及等待交付过程中,难免有车辆需要正常的整备。出现PDI检测纠纷的核心根源则在于权责的不对等。消费者从经销商处购车,以经销商为销售责任方,但却希望以厂家作为产品交付的起点,心理上不接受车辆在经销商端的交付之前有整备调整,这是不合理的。“如果经销商为产品负全责,那就应该以经销商依照专业标准认定合格交付的产品为准,而不是认为经销商整备完善的车就不是原车。”孙聘仁说。
而且,孙聘仁直言,无论在司法实践还是舆论导向上都存在一个误区,天然地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退一赔三”的法规被“有心人”用来牟取私利。本来PDI检测是一个确保客户良好购车体验的正常程序,现在反而成了经销商的风险点。“最高法院对贵州宾利案件的裁判,具有指导意义。新车轻微瑕疵,按照PDI程序整备,并不构成对消费者欺诈。新车轻微损害整备,需要告知消费者,如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经销商只对侵害部分进行赔偿。”孙聘仁说。
王进则认为,虽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2017年3月发布了《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对PDI检测该如何进行和告知消费者做了指导,但该文件仅能供业内参考学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汽车流通行业目前亟需相关法律文件,来明确PDI程序的操作规范。
“而且我认为相关法规不仅要界定清楚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更要将汽车厂家也纳入规范之中。一旦PDI检测出车辆故障,厂家应该对经销商给予消费者的赔偿也做出相应的补偿。”王进说。
孙聘仁对此深表认同,他认为汽车厂商应该主动承担起更多的产品质量责任,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厂商直接承担更大的产品责任,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诉求应该更多地面向汽车厂商。只有厂商真正重视起来,很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经销商也要切记,一定要以诚信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尊重和理解客户的需求,严控销售流程,确保一线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信息全面沟通到位。一旦在PDI检测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厂家报告并留档,并将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千万不能掩盖。
事实上,已经有汽车厂家开始介入PDI检测。在经历了西安奔驰女车主事件后,近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及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品牌乘用车授权经销商推出《服务公约》。在《服务公约》中,奔驰提出售前检测流程(PDI)将由获得梅赛德斯-奔驰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完成,PDI证书将随新车一同交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