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建议〔2019〕189号对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回复。回复文件明确在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同时,坚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目前看政策推进思路很好,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比禁售燃油车更具可操作性,是未来的分类施策的主要突破方向。而且待成功后再统筹推广,更是稳妥的好措施。
1、坚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
节能车是目前节能减排的主流政策导向,效果也是最突出的,未来将持续强化。
新能源车的发展将是以纯电动为主的多元化发展。但不能偏废燃油车的发展,应该统筹兼顾。
2、公交出租领域先行
公交领域的新能源化已经是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公交车的80%以上的新购车辆都是电动车,近期的客车领域的电动化主要是公交客车。
而在通勤、城际交通领域的出行仍是传统柴油客车为主,电动客车没有太多的有效突破,有钱有补贴就有市场,因此应该慎重铺开其他市场。
出租领域的电动车已经逐步成熟,在前期个别城市出租全面电动化的基础上北京已经开始推动出租电动化,因此未来发展的重点是出租和网约车等城市道路行驶时间长、污染大的公共领域电动车。
3、设立燃油车禁行区应该主要针对柴油车领域
设立燃油车禁行区应该有针对性,不宜从目前成熟社区起步。尤其是柴油车污染应该通过电动专用车的推广而有效改善。
首先是属于特定区域,比如雄安新区等起步较好的新社区。社会接受度高,配套设施好,容易推进。
未来逐步探索在城市行政办公区域、城市繁华商业街等区域,以及文化历史景点区域非居民区,一般不会对现有百姓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如果是未来针对主城区的老城区实现燃油车禁行区,应该会有分类施测,部分老城区内居民车辆可以限定条件进出,非区域内居民车辆必须是新能源车才能进出,可以通过智能道路管理手段实现差异化监控。
设立燃油车禁行区主要是实现机动车排放尾气危害的改善,因此应核心针对柴油车进行更强力度的管理。类似深圳实施的物流车电动化等措施就是很好的政策选择。
4、稳定心态-中短期不会全国禁售燃油车
燃油车的石油产业链长,战略资源储备的预期要稳定,始终要确保对国际石油资源的适度利用。同时依靠电动化实现能源安全和环保改善。
个人感觉,到2035年的未来15年应该是东部发达地区的新能源车阶段化推进,分领域、分地区等的逐步推进。
北方高寒地区不应该停售燃油车。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北方寒冷地区应该发挥燃油车的优势,寒冷地区坚持使用燃油车,同时实现电动化升级,实现车辆供暖和车载动力的同步满足。
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是很好的试点。设立燃油车禁行区,将是对电动车普及率的考验,普及到一定程度的试点效果需要一定的时间。
目前的电动车产品一定要靠产品魅力推动消费者的认可,这也是很有机会的。现在的摩托车已经很少见到,电动车成为出行带来的主力。未来的电动汽车也是会有这样的效果,关键是产业链的竞争要充分,通过双积分政策让合资、外资企业也要搞新能源车,共同提升中国的新能源水平。新能源车被认可好了,才能制定时间表。
因此国家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很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