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外媒报道,布鲁塞尔-欧盟最高法院驳回了宝马集团对欧盟委员会决定限制德国东部汽车装配厂获得国家补助的上诉。
该委员会在2014年规定,宝马应获得不超过1700万欧元(189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扩大莱比锡的两个电气化工厂的生产,该项目预计将创造800个工作岗位,两个工厂将会生产全电动i3和i8。
宝马表示不服
德国最初计划向该项目提供4500万欧元的补助,但委员会裁定任何超过1700万欧元金额都违背了政策。
宝马对该决定提出申诉,认为委员会在计算项目成本方面犯了错误。曾于2017年9月在欧盟法院(欧盟第二高级法院)败诉。宝马随后提出上诉,但欧洲法院于周一驳回了上诉。
评:尽管很不服气,但宝马对于法院的判决无可奈何。作为世界上闻名遐迩的汽车公司,宝马可能很擅长制造令人尖叫的速度机器,但却并不擅长打赢和政府的官司。